办低保怕走弯路?哪些材料必带?审批要等多久?如何选择证券公司
这篇指引把所有关键问题列得清清楚楚!
01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
《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02申请对象
本市户籍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财产和生活状况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03申请条件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通过申请人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查询核对、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的方式,确定保障对象。申请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户籍家庭,或与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长期共同居住且未享受其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成员;
2.申请前6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粤民规字〔2019〕9号,第四章第十六条 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指标以申请家庭申请前6个月平均收入为基础,根据家庭结构和生活状况对家庭月平均收入,按照评估指标进行增加或减除,将增减后的家庭月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出综合评估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作为认定申请家庭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依据);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23〕13号)第三章相关规定:
财产条件主要根据《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确定。其他不计入收入或财产的情形,参照第三章有关规定,经镇街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核实后免予计算。
第三章第十六条 家庭成员名下财产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核对发生时,家庭成员名下金融资产的人均金额(市值)不超过本市24个月低保标准;
(二)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动产(含住宅、公寓)总计不超过1套(栋),且名下无非居住用途不动产(含商铺、车库(位)等);
家庭已拥有1套(栋)居住用途不动产,且拥有泥砖房、父辈以上留下祖屋且申请家庭成员不作居住的,不认定为超过住房标准;
(三)名下无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燃油摩托车、电瓶车除外);
(四)名下无商事登记信息。
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查询到商事登记信息,属于无雇员的夫妻小作坊、小卖部(专营高档烟酒和奢侈品的除外),可申请复核,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视为无商事登记。
04救助标准
按当年我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目前每人每月为1260元)
05申请流程
申请低保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1、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委托书,委托受理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查询核对。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2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核对;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受理/受委托乡镇(街道)完成生活状况综合评估;
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6、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7日;
7、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作出审批决定;
8、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大厅、网络平台等予以公布。
9、发给《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06救助金发放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于每月15日前通过银行足额拨付到低保对象的账户。
07办理期限
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08可纳入专项救助
一、受灾人员救助
二、医疗救助
三、教育救助
四、住房救助
五、就业救助
六、其他救助(如: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根据社会救助制度设计,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问题,主要通过专项救助解决。专项救助由专项救助部门负责。
来源:东莞12345热线
如何选择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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